当前位置:首页>体坛快讯

琅琊镇夏河城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非法占用土地被处罚!

体坛快讯2023-04-21 20:40

琅琊镇夏河城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1年5至2021年7月在琅琊镇古城路西段占用土地硬化地面约3.32亩,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被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及处罚结果:青黄综法罚字[2023]第202300075号:责令拆除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没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8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处以非法占用土地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肆佰玖拾元整(¥3849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7

来源:胶南信息港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商务合作  

(扫描上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