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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人大:启动立法专家顾问选聘工作

社会万象2023-04-2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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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准确把握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近日,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面向全市选聘立法专家顾问。  

明确选聘范围。根据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和六安市实际,面向全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法学会、律师协会等规范专业的社会团体,重点选聘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专家。首次拟选聘30名左右,聘期为五年。  

严格选聘程序。根据《六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工作暂行规定》,此次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报名情况,综合审查人员相关条件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出拟聘人员名单。主任会议对人选进行研究审定,择优聘任。  

明确工作职责。立法专家顾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对地方立法规划、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就法规草案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论证;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修改,接受委托承担立法课题研究等;参与宣传、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立法后评估等活动;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参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等。  


作者:桂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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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   慧

校核:黄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