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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公安局关于全市高(中)考期间对“低慢小”等航空器进行管控的通告

时尚娱乐2023-06-06 18:51

       为确保2023年高(中)考安全顺利举行,维护界首考点的低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公安机关“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工作规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界首市公安局在高(中)考期间对“低慢小”等航空器进行管控,具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管控期间除经审核批准使用无人机外,禁止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二、管控区域及时间

      高考:6月7日7时至8日18时期间,在界首一中、界首中学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执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中考:6月14日7时至17日18时期间,在界首一中、界首中学、界首一小、界首一中养城校区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执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三、管控措施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在管控期间,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积极举报违规飞行行为。举报电话:0558—4884814。

特此通告。

界首市公安局
2023年6月6日


审 核:余   静

校对李冰倩

编 辑:闫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