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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聚合力 携手防溺水——巢湖汇文暑期大走访暨“防溺水”大家访活动纪实

体坛快讯2023-07-0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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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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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洪水频发,暑假临近,青少年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各年级陆续开展了暑期“重安全,防溺水”大家访活动。

大家访活动剪影

五年级班主任荚萍在学生家中

六年级班主任夏鲲鹏在学生家中

七年级班主任张伟在学生家中

八年级班主任黄雨昕在学生家中

九年级班主任王浩冉在家访中

高一(1)班主任马骏迟在家访中
高一(2)班主任梁磊在家访中

高一(3)班主任昌维在家访中

在本次大家访活动中,我校各班主任克服天气炎热、学生住址分散、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困难因素,走入莘莘学子家中,以近期发生的溺水案例等为突破口,对家长进行警示提醒,增强家长的监护意识,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提醒广大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切实做到防溺水“六不准”。


通过本次大家访活动,一方面,加强家校联动,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提高家长和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第三,让每一个学生在家长和老师的合力关爱下,安全过好暑假,健康快乐成长。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远离危险,筑牢防线,警钟长鸣!

家长篇

·防护“八要点”家长要牢记

1.不要让孩子私自下水游泳,家长时刻看护;
2.玩水时坚持让孩子穿高质量的浮身物;
3.要孩子下水前活动身体,避免出现抽筋等现象;
4.在水中不要给孩子吃东西,有可能被呛住;
5.教育孩子不在水中互相嬉闹,防止呛水窒息;
6.教孩子学习游泳,家长学习心肺复苏等技能;
7.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8.不熟悉水性、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如何辨别溺水 

1.溺水者的嘴会没入水中再浮出水面,没有时间呼救。

2.溺水者手臂可能前伸,但无法划水向救援者移动。

3.溺水者在水中是直立的,挣扎20-60秒之后下沉。

4.溺水者眼神呆滞,无法专注或闭上眼睛。

5.溺水的头可能前倾,头在水中,嘴巴在水面。

6.看起来不像溺水,只是在发呆,但如果对询问没有反应,就需要立即施出援手。

7.小孩子戏水会发出很多声音,一旦安静无声要警醒。

·溺水后的急救方法

1.救上岸后,应立即清除呼吸道内积水,以保证气道畅通。抢救者一腿跪地,另一腿屈起,将溺水俯卧于屈起的大腿上,使其头足下垂。然后颤动大腿或压儿童背部,使呼吸道内积水倾出。

2.倾水的同时还必须用手清除溺水的咽部、鼻腔里的泥沙和污物,保持呼吸道畅通。注意倾水的时间不宜长,以免延误心肺复苏。

3.对呼吸、心跳微弱或刚停止的溺水者,迅速进行口对口(鼻)式的人工呼吸,并施行胸外心脏按摩。

4.经现场初步抢救,若溺水者呼吸心跳已经逐渐恢复正常,可让其服下热茶水或其它汤汁后静卧。

5.仍未脱离危险的溺水者,应尽快送往医疗单位继续进行复苏处理及预防性治疗。

学生篇


·牢记防溺水措施“六不准”

1.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 不准不会水性的幼儿擅自下水施救。

·如何自救

1.保持头脑清醒,不要慌乱;
2.采取仰面位,头顶向后,口向上方,尽量使口鼻露出水面,以便能够进行呼吸;
3.呼吸时,呼气宜浅,吸气宜深,则能使身体浮于水面,以待他人施救;
4.千万不可将手上举或拼命挣扎,因为举手反而容易使人下沉;
5.如果身旁有空水瓶漂浮,可以握住,空水瓶在水面上有浮力,溺水者握住以后,在不慌张的情况下可以减缓下沉;
6.游泳时如发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可使痉挛松懈,然后慢慢游向岸边;
7.前方如遇漩涡,不能及时躲避时,将身体伸展到最大,增加在水中的漂浮面积,经过漩涡边缘时,爬泳快速游离漩涡。

一份叮嘱,一份警惕,一份安全;一份关爱,一份责任,一份感动。此次家访活动,进一步落实了家长监护责任,增强了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为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构筑了坚实防线!

让我们家校携手,用爱心、耐心、责任心去呵护每一位孩子,为孩子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陪伴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编辑|郭佳璐

初审|符义福

终审|周红兰

  巢湖市汇文实验学校  

  2023年秋季招生进行中  

1.线上登记:长按二维码,进入在线预报名登记页面,进行信息填写,我校招生办工作人员会电话回访;

2.线下咨询:乘坐9路、17路、23路公交以及H114路均可达“汇文学校”站,可至学校招生办与工作人员咨询;
3.其他咨询:可加我校招生办老师微信咨询,或电话咨询。

编辑|郭佳璐

初审|符义福

终审|周红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