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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和第四届安徽最美教师推选

科技前沿2023-07-13 22:43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和
第四届安徽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师队伍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和第四届安徽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职班主任评选推荐。
2.安徽最美教师面向全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师评选推荐。

二、评选推荐名额
1.评选名额。评选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共100名,其中十佳班主任10名;评选安徽最美教师120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100名,高校20名。
2.推荐名额。按因素法测算各市、省直管县(市)推荐名额。省直及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所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教师,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市、县的推荐。各市、省直管县(市)根据测算名额,向省教育厅推荐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和安徽最美教师人选(附表2),其中,教师(含近3年满教学工作量的副校园长)不少于80%,农村教师原则上不少于25%。
各高校每校推荐安徽最美教师人选不超过1名。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师德第一标准。
2.突出工作实绩和贡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四、推选条件
总体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绩突出。
(一)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推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班主任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育人效果显著。
2.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爱护和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讲究工作艺术,用正确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平等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师生相处和谐,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家长的好评。
3.出色完成《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职责与任务,重视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挖掘学生潜能。所带班级素质教育成果显著,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5.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协调处理好班级与任课教师、本班与其它班级的关系,注重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开展家访,业绩突出。
6.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研究能力,注重对班主任工作的思考与创新,并有县级以上相关研究成果(含发表、获奖、交流的论文、案例、教案、课件或课题)。
7.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
(二)安徽最美教师推选条件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过硬,言行雅正,师德师风优良。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示范作用彰显。
3.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事迹真实感人。
4.关爱学生,公平诚信,深受学生喜爱。
5.严谨治学,业务精湛,锐意改革创新。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教行为规范。

五、推荐程序
(一)市、县(市、区)中小学推荐程序
1.学校民主推荐。按照评选条件,学校进行民主择优推荐,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结束后,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推荐。按照评选条件,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审推荐,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确定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3.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复审推荐。按照推选条件,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复审推荐(省属中专学校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工作)。推荐对象确定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
(二)高校推荐程序
1.省属高校、部属高校在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评选推荐,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确定后,在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
2.其他高校在院系推荐、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报主管部门复审推荐,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确定后,在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学校报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评选程序
成立“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评选委员会”,聘请专家从各地推荐的人选中评选出10名“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其余推荐人选进行“安徽省优秀班主任”终审,终审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予递补;成立“安徽最美教师评选委员会”,聘请专家对高校推荐的安徽最美教师人选进行评选,对各地教育局推荐的安徽最美教师人选进行终审,终审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予递补。评选结果将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设立“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推选委员会”和“安徽最美教师推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日常工作。各地、各校也应成立相应评选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把质量关口。推荐工作要坚持评选原则,严格推选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各地要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师德作为第一标准,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县级教育部门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各高校要严格规范评选推荐程序,对推荐人选的信息和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把关,尤其要严把师德师风关。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地应按照通知要求及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要统筹兼顾公民办学校,统筹兼顾不同学段学校和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民族学校等。
(四)严肃推选纪律。要规范评选程序,严守评选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在全省通报。对在推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七、报送材料
请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于8月10日前将推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以及征求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意见情况)、推荐表(一式两份)、汇总表和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要有题记、二级标题,字数在5000字以内)电子版和pdf版报送省教育厅。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赵淼,联系电话:0551-62822080,邮箱:sfc@ahedu.gov.cn。各高等学校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李建超,联系电话:0551-62815231,邮箱:rsc@ahedu.gov.cn。
 
附件:1.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和第四届安徽最美教师推荐名额
2.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3.第四届安徽最美教师推荐表
4.安徽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
5.第四届安徽最美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7月6日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