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财经前线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禹会法院发出环境资源司法建议书

财经前线2023-03-08 09:49
关注我,让我成为你的专属小太阳吧!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2023年3月7日,禹会法院针对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

被告人马老三(化名)系被告单位蚌埠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环保工作。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该公司设备损坏后未及时修理,热磨机在发酵过程中所排放的部分废水渗出排入公司西侧自然沟渠。后经检测认定,料场西南侧排口、锅炉冷却水排口、生活污水排口、磨机用水、料场排口、料场沉淀池中等多处甲醛严重超标。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单位蚌埠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马老三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明知污水泵损坏未修理,仍违反国家规定,同意排放超标的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亦应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予以定罪量刑。

案件审理过程中,禹会法院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内部管理不规范、废水处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有严重污染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创造经济价值、吸纳就业等方面,企业也是环境治理体系的主体。案件生效后,禹会法院本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原则,发出2023年首份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公司建立环境责任制度,切实肩负起环境社会责任,共同守护淮河安澜,共建美丽生态家园。

(图片来自网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禹会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通过高效能司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