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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约260万!宿州市埇桥区第十一小学电力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

科技前沿2023-07-21 23:48

宿州市埇桥区第十一小学电力改造工程EPC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YQGC202304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州市埇桥区第十一小学电力改造工程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科文0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州市第十一小学 ,招标人为 宿州市第十一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2023年度预留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教科文013)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第十一小学院内

2.2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260万元;位于宿州市埇桥区第十一小学校本部,其中西院教室40间,原有空调80台,东院教室17间,原有空调34台,其中空调功率为50P,办公室原有空调40台,20台72P柜机,20台50P挂机,现需安装专用变压器、建设空调的专用电源线路,确保满负载试机运转正常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3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2.4招标范围: 宿州市埇桥区第十一小学电力改造工程EPC项目,包括但不限工程前期地质勘察、地形测绘、现场调查、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试运行管理。

(1)勘察设计: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服务及测量(初测、定测) 及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方案深化优化、设计(按招标人要求)至施工图设计;

(2)施工:其中西院教室40间,原有空调80台,东院教室17间,原有空调34台,其中空调功率为50P,办公室原有空调40台,20台72P柜机,20台50P挂机,现需安装专用变压器、建设空调的专用电源线路,确保满负载试机运转正常

(3)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3.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3.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3.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 基础设施的接驳;

3.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3.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电力工程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无在建工程,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2.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无在建工程,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2.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1、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若兼职则至少满足上述兼岗的资格要求;

2、需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6个月社保证明或缴费明细(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3.3.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3.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3年(近3年指 2020年1月以来)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格式自拟); 

3.3.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3.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3.5投标人被宿州市住建委列入宿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4.2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方盖章外,其他内容可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 月 11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月 11 日 9  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供应商可通过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关于《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视频及常见问题》的操作指南。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建管股

0557-3693479

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700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宿州市第十一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观音堂街110号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1栋15层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     孟工                  

电    话: 18005577799                  电        话:   18133295068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2023年7月21